去年福建受理消费投诉12万件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工商、质监、食药监及消委会等部门获悉,2016年度,该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27832件,解决118564件,解决率92.7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32.3万元。投诉量排在前三位的商品分别是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
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去年受理投诉量排名前三位: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30427件,占投诉总量23.8%,排名第一;合同问题的投诉28727件,占投诉总量22.47%,排名第二;质量问题的投诉20813件,占投诉总量16.28%,排名第三。与2015年同期相比,因售后服务、合同引起的消费投诉比重上升明显,涉及质量投诉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其中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30427件,占投诉总量23.8%,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19.17%,投诉量位居首位;合同问题的投诉28727件,占投诉总量的22.47%,与上年度相比上升33.23%,投诉量位居第二位;质量问题的投诉20813件,占投诉总量16.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30%,投诉量位居第三位。
从消费者投诉商品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与2015年度相比较,2016年有关食品的投诉增幅明显。2016年受理食品类投诉24539件,占投诉总量19.2%,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21.03%,投诉量位居第一;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比重有所下降,占投诉总量10.2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0.52%;交通工具类投诉比重有所上升,占投诉总量9.17%,比上年度相比增长41.41%。
从消费者投诉服务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电信服务类投诉12696件,占投诉总量的9.93%;互联网服务类投诉6578件,占投诉总量的5.15%;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4796件,占投诉总量的3.75%。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量降幅明显,与去年度相比下降55.65%;电信服务仍居投诉量的首位,比重增幅分别为17.85%,互联网服务居投诉量的第二位,比重增幅为35.77%。
2016年,商品类投诉有71166件,占到投诉总量的55.67%;服务类投诉有36044件,占投诉总量的28.2%;其他类投诉有20622件,占投诉总量的16.13%。与2015年同期相比,商品类、服务类投诉两者的投诉量均有所上升。分析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购买力也在日益增强,消费数量的提高继而带来相对的投诉数量的增多。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消费水平提高的同时,消费者对于服务消费也愈加重视,与商品类相比,服务类显得更加“无形”,更难管理,市场商品更新频率快,与此相关的规范措施未能及时完善,因此,不论是商品类投诉还是服务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重都有较大的提高。
本报记者 胡慧敏 实习记者 檀利民邓婉侬
来源:东南消费新闻网 作者:胡慧敏 责任编辑:胡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