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去年检出540批次“问题食品”:超三成乱用添加剂
食以安为先。记者从福建省政府新闻办3月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福建全省共检出不合格食品540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6%,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中,乱用添加剂占了三成多。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江振长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去年该省共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2727批次,覆盖食品流通、食品生产和餐饮服务环节32大类食品,共检出不合格食品540批次,总体抽检合格率为97.6%,较2015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茶叶及相关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罐头、餐饮食品、水产制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和糕点等24类食品的抽检合格率均高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同类食品抽检合格率。
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样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占36.3%;微生物污染占32.8%;农药兽药残留不符合标准占13.8%;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占12.0%;重金属等元素污染占5.2%。
而导致食品出现不合格现象的原因,江振长分析认为“因问题不同存在差异”,有的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有的是质量管控不到位造成的,有的是来自种养殖环节的药物残留,还有的是环境等客观因素造成的。例如,个别企业为了增加产品口感,延长产品的保持期等,有意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或品质指标合格,多是因为卫生条件、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或储存不当等;农兽药残留超标,则可能是在种养殖过程中滥用农兽药或未遵守休药期规定造成的,但也可能是因为环境土壤中的农兽药污染和蓄积导致。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作如何处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药监部门对“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要做到“五个到位”: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也就是在收到检验报告后,要及时督促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的不合格食品,主动做好召回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原料要现场查验控制情况,封存有关台账。对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发现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一律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副处长李锦华说,去年侧重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供应主渠道进行抽检,今年将兼顾城乡结合部、农村以及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抽样地点覆盖省内全部县(市、区),被抽样单位涵盖经营环节的不同业态,抽样产品将覆盖省内全部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同时增加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的抽检频次,高风险食品每季节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每半年抽检一次。此外,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今年将加大力度对承检机构的监督考核,确保检验数据的客观、公正、准确。
本报记者 胡慧敏 实习记者檀利民 邓婉侬
来源:东南消费新闻网 作者:胡慧敏 责任编辑:胡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