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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麻醉药处方丢失 警方已立案

2010-12-9 11:37:21 东南消费新闻网 dnxf 【字体:

【核心提示】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群众举报称,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2008年度、2009年度两年的麻醉药品处方及麻醉药品登记薄神秘丢失,不知道丢了多少麻醉药品,要是这些药品流向社会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接到举报后,记者立即驱车赶赴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进行采访,12月8日 ,记者来到包头市卫生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一位彭主任接待了记者,并按新闻采访规定及要求查看了记者的证件及介绍信,随后彭主任电话联系了包钢医院办公室陈宝军主任,下午记者来到包钢医院见到了陈主任,说明来意后,陈主任对记者说:“我们医院确实丢失了2008年度、2009年度两年的麻醉药品处方,不过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调查,现在也不知道什么结果”。

          陈主任随后带着记者来到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保卫部,一位姓刘的部长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我们已经报了案,包头市昆都仑区林荫路派出所已经立案调查,现在还没有调查结果”。

        随后保卫部另一位姓刘的同志带着记者来到包钢医院药剂科,见到了药剂科主任高柏青,高柏青对记者说:“这个事情你们新闻媒体是怎么知道的,知道的也太快了吧,麻醉药品处方的丢失‘百分之一万’是我们内部人做的,但不知道具体的动机,现在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查阅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那么,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包钢医院)2008年度、2009年度两年的麻醉药品处方神秘丢失意味着什么?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光明网 薛海军 徐公平 侯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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