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福州市二院做小手术 因麻醉意外成植物人
小手术缘何变成噩梦?
东南网-法制今报1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叶小佑)三明防水材料工厂工人乐发课在上班时左手不慎被机器卷入,经福州市第二医院治疗,从乐发课左尺桡骨植入了一块钢板,由于恢复良好没多久他就出院了。今年6月,当乐发课回福州市第二医院复诊做取钢板手术时,灾难却意外发生。一场看似简单的小手术,却让他永远躺在病床上……
小手术导致植物人
2009年5月13日,乐发课因操作失误左手被机器卷入,随后,被紧急送至三明市第一医院急诊。三明市第一医院限于医疗技术只能进行截肢手术。乐发课和家人不同意截肢,于事故当晚转院到福州市第二医院。经诊断,福州市第二医院认为可以进行手术治疗,不需要截肢。2009年5月14日,福州市第二医院对乐发课顺利实施了手术,并在乐发课左尺桡骨植入一块钢板。乐发课在住院治疗期间恢复良好,26天后即办理了出院手续。
今年6月,乐发课到福州市第二医院复查,主治医生林向全经诊断后认为可以进行钢板取出手术。6月21日,乐发课便入住福州市第二医院做手术前检查。入院后,福州市第二医院对乐发课进行了心电图、大小便、血常规检查,但因乐发课血糖偏高,不宜立即进行手术。6月30日,乐发课接到医院通知将于7月2日上午进行手术。
7月2日上午8时许,乐发课自行走入手术室准备进行左尺桡骨钢板螺丝钉取出+左食指伸肌腱功能重建手术。从早晨10时35分开始,并不复杂的手术一直持续到下午3时许。主治医生突然告知家属手术出了意外:手术完成后,在外敷包扎伤口之际,乐发课的心跳骤停,抢救过来后,乐发课被转送ICU病房治疗。没过多久,乐发课出现了手术并发症,无法自主呼吸,福州第二医院又对其进行了气管切开手术。直至目前,乐发课始终处于昏迷状态,一直在ICU病房治疗。
只因麻醉意外?
今年8月6日,福州市第二医院给乐发课的妻子林玉珠送交了《关于乐发课病情的反馈》, 反馈书上称乐发课在进行“前臂钢板取出手术过程中出现心跳、呼吸骤停,经抢救,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仍昏迷,仍在ICU治疗,考虑麻醉意外”。
“乐发课出事后,我几次向院方要求赔偿都被拒绝,由于租不起房子,乐发课的妻子和我只能住在医院楼梯过道上长期照顾他。眼下只能靠着亲友的接济度日。”乐发课的哥哥乐发茂无助地说。
乐发课的妻子林玉珠告诉记者,在手术前,乐发课由于血糖偏高不宜立即手术,院方让他住院治疗了十几天才进行手术,并且院方每天都有进行血糖监测,但在手术前两天就没有医护人员来做相关检测。手术当天,医院麻醉师拿了两份材料让她签字,她除了勉强会写自己的名字外并不识字,当时麻醉师替她在“关系”栏写上“妻子”二字,但并未告知材料内容,而且当天负责麻醉的两名麻醉医生中一位名叫吴睿娟的麻醉师竟没有医师资格证。事故发生后,她们要求医院提供乐发课病历、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均被拒绝。
记者联系采访福州市第二医院邹建平副院长,邹建平称“在开会”,让记者联系办公室刘晖主任。刘晖主任告诉记者,相关问题院方已作出“关于患者乐发课的情况报告”并上报卫生部门,院方也一直在对乐发课进行救治,至于赔偿问题,由于患者家属已经向仓山区法院提起诉讼,医院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外,记者从福建省医院协会网站公布的2010年福建省医师资格考试考生信息公示看到,参加这场手术的吴睿娟麻醉师刚通过医师资格考试的审核,对此,福州市第二医院未作答复。
在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还未作出前,记者从刘晖提供的“关于患者乐发课的情况报告”上只看到寥寥数十字关于“乐发课由于包扎伤口时出现麻醉意外”和“院方及时救治”的字眼。如果是“麻醉意外”院方只要负很小的责任。在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还没作出之前,不知院方如何作出这个结论?
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邹知兴律师认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麻醉意外属于以上范畴。但是,医疗事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医护人员抢救是否及时、措施是否得力、手术操作是否存在失误等,如存在这些情况就不属于医疗意外,应承担责任。
乐发课究竟缘何成为植物人?医院将如何处理这起医患纠纷?患者家属又将如何维权?目前,福州市仓山区法院已受理此案,本报将继续追踪。(东南网-法制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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