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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同悦遭重创气囊未开启 厂家辩称开启条件不具备

2010-11-22 14:31:59 东南消费新闻网 佚名 【字体:

【核心提示】江淮同悦遭重创气囊未开启 厂家辩称开启条件不具备 --------------------------------------------------------------------------------   发布时间:2010-11-22  重创后的车前身   品牌观察网讯

江淮同悦遭重创气囊未开启 厂家辩称开启条件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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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22 

点击浏览下一页重创后的车前身

  品牌观察网讯:汽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气囊便成为了车主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在事故发生时安全气囊无法开启无疑会对车主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2010年11月19日维权网就接到山东车主赵鹏发来的维权信息,称他的江淮同悦在发生事故后安全气囊没有开启,导致他的头部受伤,声带撕裂。

  江淮同悦正前方遭遇重创车主伤势严重

  据赵先生介绍,2010年11月3日,他驾驶的江淮同悦汽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双方汽车受损严重,自己也严重受伤。

  赵先生向编辑介绍说:“由于气囊没有打开,导致我头部撞碎前挡风玻璃,脖子撞在方向盘上,现在头部伤势严重,声带撕裂。撞车后气囊却没有打不,江淮这款汽车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江淮称不满足安全气囊开启条件车主称是推诿责任

  针对事故中气囊没有正常开启的状况,赵先生联系到当地4S店,但4S只给予他答复说会向江淮厂家反映,“当时4S店来人勘察过,但仍推诿不予处理。”赵先生对此无奈地表示。

  赵先生随即联系到江淮客服,0013号客服人员介绍称赵先生的汽车不具备气囊打开所必要的“条件”。客服人员称气囊打开需具备的两个条件:1、正前方相撞;2、时速在60公里以上。

  对此,赵先生表示,自己当时的时速在90公里,且符合正前方相撞。因为前方钢梁已严重变形,并且汽车发动机后移,而车前方的左右两个大灯没有碎,赵先生称这足以证明是车身正前方相撞。

  4S店:我们相信厂家的结果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编辑联系到了山东淄博万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张经理向其了解情况。

  张经理介绍称气囊打开要满足几个条件,1)行驶速度。称行驶速度要在30公里/小时以上,但当编辑说车主时速达到90后,张经理便立即改口称他指的是实验速度,称平时的驾驶中实际速度会远远超过。2)撞击点。他解释说所谓撞击点是客户本身所驾驶的车的撞击点,也就是说车碰击的具体位置。在编辑称撞击点符合后,他在一番解释后却仍然难自圆其说。

  张经理一再强调要给编辑分析,但最终也没有解释清楚赵先生所加车辆当时不符合条件的原因。最后张经理干脆说这些条件是厂家培训的时候就是这样培训的。按照张经理的说法,安全气囊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也就是说,根据厂家设定的“条件”安全气囊一般情况下根本打不开。

  最终张经理给出这样的解释:“不符合条件是厂家给我们提供的结果,我们也是给厂家做品牌的,因此我们相信厂家的结果。”但始终未出具江淮同悦的相关书面证明。

  提出第三方鉴定却怯于承担费用

  张经理还提出,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应请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而当编辑问到谁来出这笔检测费用时,张经理却又开始搪塞起来,说如果结果判定是江淮的责任江淮会负责,否则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在问到在鉴定结果出来前是否应先共同承担费用时,他却一直强调称“这要看鉴定结果”。

  车主:江淮应正视问题给出合理解决办法

  针对气囊问题赵先生提出自己的要求,他希望江淮汽车正视车的缺陷,给他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赔偿损失。

  针对这种情况,编辑也联系到了江淮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称会向负责人反映情况并给予回复,但截稿前江淮方面仍没有任何回复。

 

文章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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