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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告监测警示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对近期市级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了监测。经监测,发现下列产品(服务)广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现予以警示公告。
产品(服务)名称 类别 部分广告内容 备注
血樱花 保健食品 1.采用世界最前沿超临界生物活性原植技术。
2.女婿通过在日本留学的同学为孙大妈找到了血樱花,“这药我吃着还挺管用,刚吃了三盒,血压就降下来了,这头也不晕了,这腿也轻松多了,我又吃了一个疗程以后啊,我这个右手也能拿住彩扇了,这腿一点也不麻了”。
3.脑溢血患者服用血樱花10个周期以上,生活自理,恢复健康。
1.含有绝对化用语。
2.以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
3.宣传治疗作用,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拨云锭 药品 1.我没接受你们治疗方案时我病情严重,看什么都白乎乎的,后来有玻璃体混浊……,我现在按着你们的方法在用,以前白乎乎的东西变淡了,小飞虫变小了。 1.以患者名义作证明。
2.含有绝对化用语。
3.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保证。(第一食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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