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万“黑户”今起可到辖区办理落户
【核心提示】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再次摸排出了20万名历年出生未落户人口,为解决这些人员落户问题,省公安厅采取特事特办,即日起凡是未落户的人,可持相关材料到辖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本报讯(记者 何珍)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中,全省公安机关再次摸排出了20万名历年出生未落户人口,为解决这些人员落户问题,省公安厅采取特事特办,即日起凡是未落户的人,可持相关材料到辖区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为解决20万人员落户问题,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开辟县一级和设区市一级窗口受理群众出生申报落户业务渠道,采取“适当越级”的受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理业务。具体的程序为:群众不方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业务的,经县级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以持父母《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群众已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户籍窗口申办业务,但仍存在落户不便的,经过设区市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再到设区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业务。(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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