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陆先生反映:2005年6月18曰,他在福州东百五楼国美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20寸康佳液晶彩电,当电视送到他家试机时发现是坏机,国美当即调换一台,再次试机时又发现是坏机.这时陆先生对康佳电视的质量产生了质疑,并向国美提出退货请求.但国美一再向陆先生保证电视质量绝对没问题,并向陆先生承诺保修三年,同时还将三年保修承诺写在发票背面(如图).
2007年10月份,电视突然不显屏,陆先生找出发票,按国美提供的售后电话于10月19日向康佳联系保修事宜,但康佳方面说:“己过保修期,国美三年保修的承诺康佳不予认可!”要陆先生答应支付150元上门服务费用后才肯上门检修,而且费用自理!20日,陆先生再次和康佳维修部门协商,但康佳仍坚持不认可国美三年保修的承诺.21日下午,陆先生和妻子只好带着发票来到国美东街店,向收银台的女服务员说明了情况,并将发票交给她看,女服务员随后请来了一位先生,并介绍说:"他是我们国美主管(事后知道他叫魏某富),你们的问题跟他讲。″并将发票交到魏先生手上.,陆先生又将情况向这位主管述说了一遍,主管听后,叫陆先生夫妇稍等一下,并拿起柜台上坐式话机拨通了电话,只见他说了一会儿后就在电话中和对方争吵了起来,之后便对着陆先生夫妇眼露凶光,电话一摔,便凶狠地拍着柜台说:“你们不要找我了,去找当时卖电视给你的那人去!”陆先生夫妇被他的态度吓了一跳,随后质问道:“这是国美的态度吗?”主管先生更加凶狠的拍着柜台说:“你们不要找我了,去找当时卖电视给你的那人去”,说完转身离去。陆先生紧跟在主管身后,并说:“我们在国美买的,现只能找国美解决”。谁知主管回身一拳打在陆先生左太阳穴上,并凶狠的叫嚣道:“叫你们不要找我,去找卖给你们的人不听,又不是我卖给你的!”陆先生双手抱头惨叫,登时一阵眩晕,眼冒金花,立马蹲在了地上。
之后,出来了一位杨姓主管叫陆先生不要报警,但陆先生还是报了110。杨主管便让陆先生夫妇俩去办公室等侯110民警。不一会儿,民警到了,杨主管说留在商场自己解决,民警没同意,便将陆先生夫妇及国美三位主管带到鼓西派出所做笔录。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国美魏主管等三人反咬一口,说是陆先生先动手打了魏主管!魏只是正当防卫!当时,受理案件的警官请魏主管说出被打在什么部位、伤情如何时,魏主管无法说出被打部位,也拿不出伤情.。陆先生说:“我当时根本就没和魏主管动怒,又岂能动手!就在他打了我之后我也没有还手,而是立即报警。”陆先生被打后出现左脸、左眼角肿大、头晕、头痛,在派出所做好笔录后即被送到省立医院就诊。
23日,鼓西派出所让陆先生去做了司法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经医院一番治疗,陆先生虽基本治愈,但至今各种并发症不断,让陆先生心身受到巨大的创伤。据陆先生反映: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总共花费了两千多元,而国美方面不但没有出一分钱的医药费,就连派代表去医院看望他这么一个简单的举动都没有过!让他感受到作为一个消费者合法权益被肆意践踏的无奈和国美无视国家法律的霸道!
后来,陆先生曾多次向福州市工商部门及12315反应情况,要求帮助解决问题,但得到的答复都是:“等候,会有人找我联系。”
2007年 11月5日,最终,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得到了国美的答复:要陆先生自己将电视送康佳维修部,维修费自理!而且要等国美联系好维修部后再行通知陆先生。11月8日上午,国美通知陆先生下午把电视送到康佳维修部,陆先生只好休假半天叫车将电视送往维修店。到了维修部,修理工说:“如果是大配件坏了,你要自己出钱,如果是小配件就不用出了。”还好,结果只是换了一个电熔器,维修部也就没有让陆先生出钱。
回想眼前的遭遇,陆先生大为伤心!他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告诉记者:“白纸黑字,明明是国美对消费者三年的保修承诺,自己何错之有,却还要平白无辜地挨上一顿毒打?!朗朗乾坤,国美竟敢无视《消法》和国家相关法规,如此肆意践踏消费者的权益,工商等相关部门却一再推诿纵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后将如何保护?!”
最后,陆先生表示,他将通过法律渠道追究国美欺诈消费者、殴打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他同时希望相关执法部门纠正这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有法不依的知法犯法行为,真正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还福州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并期待着这一天的早日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