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新闻中心福建新闻投诉中心消费论坛
您当前的位置:东南消费网新闻中心记者调查 → 新闻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福州:交行信用卡发卡存漏洞
------身份证件被盗用 当事人背信用污点
作者:朱定荣  来源:东南消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11-9 12:31:32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一、消费者未办过信用卡,莫名背上信用污点

    日前,福州消费者游先生反映,他去银行想办个信用卡,未曾想到却被告知自己曾经办过交行的信用卡,因透支逾期未还,现在银行已有他的信用污点!游先生说:“我从未办过信用卡,身份证未曾遗失过、也未借别人使用过,怎么就莫名其妙地背上信用污点了呢?”

    游先生来到人民银行,经询问方才得知今年2月17日自己在交通银行仓山支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且透支了2000多元逾期5个月未还。

     他赶紧到交通银行进行查询,发现冒名者办卡时所填写的个人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年龄与自己一样外,其他诸如通讯地址、手机号码、以及办卡时的签名都不是自己的。游先生根据办卡者留下的移动手机号码到省移动通信公司,几经周折,才从手机号码原始登记材料中查到了此人的身份,发现持卡人是一位中年妇女,游先生随即报了案。

     “我们两个人的性别、照片都不一样,银行没有审核就发卡!本人要求交通银行办事人员对此事承担失职责任,并消除我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的信用污点。”游先生愤怒地说道。

    据游先生反映,如果那个妇女不是用实名制登记买手机号,那他就真的说不清了!游先生说:“ 由于交行的信用卡给他造成了信用污点,使他多次贷款无法获批,更糟糕的是几个月前他想买江南水都的房子,因无法办理贷款而没买,可现在房价却涨到8500元/平方米,而当时是七千不到的价格。这里面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游先生认为,交行办信用卡太随便了。前两个月他一位朋友就用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名片就办理了额度为8000元的交行信用卡,其卡号是4581 2307 2030 5186请交行办事人员查实一下,并对这种不负责任的信用卡办理程序给出合理解释。

二、银行说法

     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反馈材料解释,投诉发生后,交行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措施,一方面查明该卡区获得信用额度2000元。在该卡发放后曾消费透支2000元,陆续已归还本金,但尚欠滞纳金346元。在此情况下交行立即止付了该卡,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据初步了解,那位中年妇女与游先生曾经是生意合伙人家属。当事人承认其盗用客户一整套身份资料,盖有公章的公司空白资料及营业执照并委托他人办卡的事实。

    在客户反映的被人冒用身份办理信用卡事件发生后,交行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积极妥善处理此事,努力消除客户的各种生活不便。并在第一时间咨询了个人征信的主管部门,并按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与客户协商,请客户配合来共同取证调查,以消除不良记录,还客户“清白之身”。

    银行方面已向客户表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果客户需要对冒用人追究法律责任,银行对客户的取证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但银行表示,银行在办理信用卡上有一套完整的程序,并非游先生所提及仅凭客户身份证件即可办理。交行是在客户(“身份窃贼”)提供了身份证证明及其相关资信证明(如加盖公司公章证明其法人代表地位的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公章的个人收入证明)后,才接受了客户信用卡的申请。对于客户因对自己的资料保管不善,让其个人的身份证件、盖有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均被他人取得,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用来诈骗银行,客户应负有相应责任。

三、律师说法:银行不审查原件是发卡漏洞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州至圣律师事务所的谢律师。他指出,这件事毫无疑问银行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办理信用卡是一种合同关系,就算是游先生遗失身份证件,只要不是他本人签字,不是他本人亲自去办理,银行都不应该给办信用卡。他建议游先生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同时要求银行协助公安机关追查冒办信用卡的人。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该条明确规定申请人申请和(或)领取信用卡时,申请人应该出示身份证件的原件,银行有进行审查的义务。按照信用卡管理规定,办理信用卡,本人必须到场,并持本人身份证填写个人信息资料,银行工作人员要逐一审查核对,身份证复印件只用做资料备案,不作办卡凭证。交行申领信用卡不审查身份证原件是银行发卡漏洞,由于银行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身份窃贼”何以能够成功地用他的名义办理信用卡呢?据谢律师介绍,由于办理信用卡时,只需递交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甚至可以邮寄资料办理,如果银行不审查身份证原件,只要“身份窃贼”更改电话和地址,信用卡发卡中心一般就找不到“名义申请人”本人。

四、消费者保管好个人信息

    据了解,自2004年以来,我国信用卡市场以每年新增1000万张的速度发展,信用卡的交易频率和活跃度都已大大高于借记卡。特别是具有循环信用功能的信用卡,其活跃度是借记卡的6倍。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冯伟强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院受理的信用诈骗案件已经在全部金融诈骗犯罪案件中居首位,达到52.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及第196条规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及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消费的均涉嫌犯罪行为。

    记者曾经以一般消费者的身份向几个银行咨询申办信用卡有关事宜,某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接线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只要能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复印件,别人是可以代办信用卡的,而这个代办人甚至可以不用提供任何身份证明。

    我们知道,当今社会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地方很多:应聘、旅游住宿、签订协议合同等等,稍不留神公民的身份信息就有可能外露。如果银行只顾盲目地拓展业务,仅凭一些简单的手续就可以办信用卡,那么,今后银行与消费者的类似纠纷将会越来越多,银行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取得长远的发展想必很难!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求职、买房、申请贷款等都容易涉及个人身份、家庭收入等情况,提供这类信息要审慎。个人信息被盗用后,不仅会带来法律上的麻烦、经济上的损失,最麻烦的是个人信用被他人破坏,影响自己的个人声誉甚至前途。(全文完)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新闻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用户名: 查看更多评论

分 值: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本类热门文章
相关新闻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