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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内餐饮消费无发票
作者:朱定荣  来源:东南消费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10-10 15: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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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消费网讯(记者 朱定荣) 十月二号,国庆长假的第二天,消费者刘先生一行六人来到福州国家森林公园游玩,只见公园门口停车位爆满,游人如潮,好一派热闹景象!

    那里空气清新、景色宜人,徜徉间,不觉已是中午。几个人便在公园内找到了一家名为“聚芳园”的餐饮店准备用餐,该店位于八一水库旁边,近一两百平米的地面上摆满了四人方桌,条件虽然简陋了些,却似乎丝毫也不妨碍络绎不绝的游人到此用餐,我们找了个位置坐下,随便点了几个菜,以应付一下已经咕咕乱叫的肚子。

    席间,只见苍蝇乱舞,那用餐的滋味并不如游园赏景那么舒服畅快。他们草草吃了几口便准备结账离去,但是接下来却一连让他们感到了好几个惊讶!

    首先觉得惊讶的是这里的菜肴出奇的贵!一小碟青菜竟然收费十元!考虑到它处于景区的特殊位置,他们也没敢把它当成是一种宰客的行为,便随手付了餐费。

    当刘先生他们付完餐费要求开具发票时,店主的回答那是让刘先生等再次大大地吃了一惊!店主说:“我们没有发票,也从来不开发票!”在刘先生的一再坚持下,店主只同意开具收据。刘先生一行为了不破坏赏景的好心情,也只好接受。但是,让刘先生难以想象的是该店连收据都开不出来!说收据也已经用完!店主还拿着一本撕得只剩几页、破烂不堪的收据让刘先生看,好让刘先生相信他们确实连收据都很久没有开过了!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要求店主用手写,开具了一张白条!

    随后,刘先生等便向福州市地税局进行了举报,地税局一位曾姓工作人员答应在节后派人调查并给予反馈。但是直到现在也未收到福州市地税部门的任何反馈!

    福州国家森林公园作为国家级旅游景区,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美景作为硬件,但是在这样一个景区内出现的不开发票(涉嫌偷漏税)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与那里的自然美景极不相称,希望公园管理者能从维护国家公园的形象出发,加强对景区内商户的管理,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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