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投诉:福州公交公司强行推销信用卡?
日前,本报接福州公交公司部分员工反映:他们刚接到公司通知,要求所有职工工资发放,由原来某银行免费储蓄卡全部改为工商银行牡丹海峡电子商务信用卡,还要每年收取50元年费,其中有些是退休职工,无需使用信用卡,为何要强行推销,是何道理?是否存在商业利益驱使?而且,近几个月来,他们工资的发放也很不正常。原来,每月15号职工就可以顺顺当当地在工资代发银行取回自己的工资,而近来,他们甚至到了二十几号才拿到工资,足足推后了近一周时间,严重影响到部分职工的日常生活,请有关部门过问一下。
接到反映后,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公交集团公司,公司负责财务的领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公交公司:是银行耽误了工资入账
据公交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由于就近方便的原因,很早以前,公司就选择了附近的某银行交通分理处作为职工每月工资的代发银行,公司的财务人员每月10-13号之间按时将公司所有员工的工资款转入交通分理处应付代工账上,然后再由银行分解到各个职工个人账户。一直以来,员工的工资发放都准时地定在每月的15日,可是,近两个月来,特别是5月份,职工们反映,由于银行排长队的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为了领工资他们耐着性子排了老长的队伍,好不容易轮到自己的时候却被告知账户上没有钱!再好脾气的人这时也会觉得窝火,认为公交公司在欺骗自己的员工,故意拖延发放工资!甚至于“5.18海交会”当天,导致了部分车队不上路的罢工事件,后因公司的解释工作做得到位才避免了严重事件的发生。公交公司觉得自己很委屈,并向记者出示了当月工资款的转账凭证,凭证显示他们是在当月的10-14日之间向某银行分批转账,是由于银行没有及时将工资款分解到职工个人账户,才导致了公司与员工的一场误会。
公交公司表示:虽然,他们也很怕麻烦,不愿意因为另外寻找代发银行而来回折腾,但是为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还是决定寻找服务质量更好的银行作为工资代发行。至于为什么选择有年费的信用卡作为工资卡,公交公司的解释是公司与银行方面已达成协议,作为工资卡的信用卡将免收年费,除了银行规定的办卡工本费十元之外,职工再不用多负一分钱,职工可以放心使用。
那么,既然汇款已到某银行,该行为何拖延时间未将款项分解到职工账户,这是否是一种恶意截留行为?
银行:是公交公司财务不配合!
据工资代发银行回复称:我行交通分理处作为福州公交集团及其所属大修厂、油料厂、国运公司、37支路、总公司和机关后勤等单位代发工资,共代发工资1000多人,每月由公交集团总公司将资金转入我行交通分理处,由各分公司财务将工资清单送交交通分理处,交通分理处全部录平后统一发放。
因该公司无法提供工资清单考盘,只提供纸质清单,且每月顺序杂乱,全部由我行通过手工录入,为保证该公司职工工资不错乱,我行交通分理处需逐笔核对,录入工作量很大。通常,该公司工资款均在11日左右到我行交通分理处,但5月份,到14日晚上公交公司才将当月工资69万元分4次全部转入交通分理处应付代工账上。我行交通分理处于当晚加班录入工资,发现总额不平,经多人核对还是不平,为了加快速度,使该公司工资能及时入账,我行就将该公司分成几个小单位,分别由几个柜员承包录入,核对相符一个单位代发个单位,16日代发了两个单位的工资。17日晚,我行交通分理处加班时发现公交总公司机关多转4000多元,18日上午立即与公交总公司财务联系,公交总公司表示是发送我行交通分理处的工资清单错误,漏了一行4个员工的工资明细。我行交通分理处于18日中午将全部清单代发完毕,晚上结账时汇总公交集团工资时,发现代发工资账户上还多了8万多元,经查,该公司未将后勤清单(工资清单)交我行交通分理处,由于公交公司已下班且是周末,我行交通分理处没有联系上该公司财务,直至周一(21日)联系上,该公司财务才将工资清单补送至我行交通分理处,我行交通分理处马上录入,于中午12:00入账。
众所周知,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工资是维系职工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日常生活的基本保障,按时发放工资可以说是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也许,对于某些部门来说转账与分解入账是件再熟悉不过的小事,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却是一件关系家庭日常生活和稳定的大事,应该引起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